近日,南新制药发布公告称,公司收到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,因涉嫌年报信息披露违法违规,公司被警告,并处以500万元罚款;时任总经理张世喜、时任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李亮、时任董事长胡新保被警告,并分别被处以250万元、200万元和200万元的罚款。
根据调查,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南新在客户退货后未冲减当期收入和利润,导致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4436万元,占当期营业收入的5.96%;虚增利润总额909万元,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19.46%。
此外,广州南新与部分客户签订的应收账款协议未及时冲减,导致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2032万元,占当期营业收入的2.73%;虚增利润总额286万元,占当期利润总额的37.65%。
综上,南新制药共计虚增2023年度营业收入6468万元,占当期营业收入的8.69%;虚增利润总额1195万元,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57.11%。
(南新制药公告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