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 月 22 日,意大利竞争与市场管理局(AGCM)正式宣布,因认定苹果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,对其处以 9863.54 万欧元(约合 8.14 亿元人民币)的罚款,涉事主体包括苹果公司、苹果国际销售有限公司及苹果意大利有限责任公司。苹果公司第一时间回应,明确表示强烈反对这一裁定,并将提起上诉。

此次处罚的核心指向苹果自 2021 年 4 月起在 iOS 设备上推行的应用跟踪透明度政策(ATT)。意大利竞争与市场管理局经调查认定,该政策存在限制性竞争本质,违反了《欧盟运行条约》(TFUE)第 102 条。具体来看,第三方应用开发者若需出于广告推广目的收集并关联用户数据,必须通过 ATT 弹窗获得用户专项授权,但该弹窗设计不符合隐私法规要求,导致开发者不得不就同一数据收集目的重复发起授权申请。该局指出,ATT 政策由苹果单方面强制推行,损害了商业合作伙伴合法权益,且其严苛程度与宣称的隐私保护目标并不相称 —— 用户数据是个性化在线广告的核心要素,双重授权要求限制了开发者对数据的收集、关联与使用,不仅冲击依赖广告位销售盈利的开发者,也对广告主及广告中介平台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。监管机构特别强调,苹果本可通过优化设计实现单次授权,在同等保护用户隐私的前提下避免限制市场竞争,双重授权的设置是政策违反比例原则的关键。
这一罚单并非孤例,2025 年以来,苹果公司已因 iOS 生态及 App Store 相关规则多次遭遇各国反垄断监管重拳。4 月,法国竞争事务监管机构对苹果开出 1.5 亿欧元罚单,成为首个针对 ATT 政策的反垄断处罚,认定该政策存在双重标准:对第三方广告数据追踪实施严格限制,却为苹果自有服务放宽相关规则,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。苹果当时回应称对决定感到失望,但强调监管机构并未要求对 ATT 政策进行具体修改,坚称该政策为用户提供了清晰的隐私控制权。
7 月,欧盟委员会依据《数字市场法》(DMA)对苹果处以 5 亿欧元罚款,直指 App Store 禁止开发者引导用户使用外部订阅渠道、对应用销售收取高额佣金的行为违规。为规避追加处罚,苹果于 6 月调整欧盟区 App Store 政策,允许开发者引导外部支付,但推出 “核心技术佣金” 制度,对外部渠道交易收取 5% 基础费用及 2% 用户获取费,此举遭欧盟批评 “规则复杂化”。苹果已就该处罚提起上诉,称监管决定 “史无前例且远超法律授权”,损害用户与开发者利益。
11 月,波兰竞争与消费者保护办公室(UOKiK)宣布启动对苹果的反垄断调查,聚焦 ATT 政策是否通过差异化提示与自定义 “追踪” 定义,为自身广告业务谋取不对称优势。调查指出,苹果将跨应用数据共享定义为 “追踪”,触发强制弹窗,而自家应用内数据收集却定义为 “个性化广告”,提示界面更温和,这种差异可能误导用户,削弱第三方开发者的广告变现能力。若违规属实,苹果可能面临最高相当于其在波兰年营业额 10% 的罚款。此外,德国、罗马尼亚的反垄断机构也已启动对 ATT 政策的相关审查,形成全球范围内的监管合围。
针对系列监管行动,苹果公司多次重申 ATT 政策的核心目标是保护用户隐私,赋予消费者自主决定是否允许数据追踪的权利。其在 11 月的回应中提到,数据追踪行业对 ATT 政策的持续反对并不意外,行业施加的巨大压力甚至可能迫使公司撤销该功能,最终将损害相关区域消费者的权益。而对于欧盟的罚款上诉,苹果进一步强调,监管机构的整改要求 “令开发者困惑且对用户不利”,认为执法方式已超越《数字市场法》的立法初衷,构成对商业自主权的过度干预。
